供方资质
在审核时,有时会发现在组织提供的评定证实材料中,资质证明书超过有效期限,能判不符合吗可以判在741,供方评审有问题 标准中没有要求供方资质的条款啊,如果企业在制定供方评价准则中没说明要求供方提供资质证明,怎么能判7.4.1 建议:判不符合7.4.1条款,供应商选择、评价、再评价。 这个就要看企业的内部文件,如果内部文件有规定,一个供方每十年做一次评审,那过期了也符合规定,十年一次,很多资质证书都过期了,标准只是说要评审与再评审,但没说具体时间间隔,所以不能随便开到7.4.1 标准7.4.1中明确指出“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对于民品而言一般是要对供方资质进行评价的,若涉及军品是必须要评审的。关键看企业如何规定的。 看企业是如何评价和再评价的? 我说的是如果企业在制定供方评价准则中没说明要求供方提供资质证明,请看清内容 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不一定要求提供资质,即使企业有要求,标准也没要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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