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使用的钻塔是特种设备吗?
请问工程勘察使用的钻塔是特种设备吗?在特种设备目录里查不到啊? :L 这东西,没搞过。 没有找到依据,就不应该认为是特种设备。 请问:建筑物爆破工是特种作业人员吗?在特种作业人员工种目录里查不到?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里有爆破人员 查2010年5月24日发布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其附件《特种作业目录》之“5煤矿安全作业”,其中“5.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这个目录里确实没有楼主所说的“建筑物爆破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民爆条例》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不等同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而两者都要考核取证 还是回到“工程勘察使用的钻塔”,请楼主详细说明一下其工作原理与安全关键部件,当然,论坛里只是讨论,只是为你提供一些据理力争的理由,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的定论还是管理部门说了算 首先谢谢各位老师的回答。
钻塔小知识:
钻塔是一种具有一定高度和跨度的金属桁架,是钻井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天车、塔身主体、二层台、起塔架、副腿、底盘六个主要部分。
钻塔在钻井过程中,用于安放和悬挂提升系统,承受钻具重量,存放钻杆或钻铤等,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整体稳定性和必要的操作使用空间。
AY系列定向施工液压钻塔主要由底梁、塔梁、纵梁、龙门架、塔腿、二层台、油缸、管路、塔顶、天轮组件、副腿、引导绳组成。
总体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1)利用钻机液压系统,实现液压起塔,并与副腿配合使用,可以实现0~90°任意角度的固定,满足0~90°任意角度的直斜孔钻进需要。
(2)在结构尽量简单的前提下保证各部约束有效,以满足钻塔在施工过程中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
(3)以可以满足提升n根3米或n跟4.5米钻杆的原则确定钻塔的有效高度。
(4)与钻机进行充分结合,除满足结构尺寸和操作空间的要求外,尽量使操作人性化,安全舒适。
(5)对钻塔各部分进行了合理解体,使强度得到保证的同时,每件重量都控制在200kg以内,便于复杂路况下的易于搬迁和没有起重设备时的易于安装。 安监和质监都管不了建设部,这要看建设部有没有专业的规定了。 我认为钻塔属于勘探设备,未在特种设备名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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