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标题
麻烦给解答一下:工地用错了水泥,但检测结果说明合格,公司说合格了就没有问题,只要不出问题就没有事情,判哪个?8.4.2施工企业应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储存,保管和标识,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4.4明确发放要求,建立发放记录,并具有可追溯性,
我感觉应该判8.4.2,对吗?(理由是之所以用错水泥是因为可能混存,保管有问题或者标识不清晰,没有按照规定检查,如果按照规定检查就不会用错了,还有发现问题:用错水泥以后要及时整改,所以判8.4.2,不知道对不对,恳请解答?
用错了水泥,说明过程质量控制环节存在问题,所以判在10.5.1-3是合理的 应该判10.5.1-3,这属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用错了水泥的直接原因是不是发放的问题呢?可不可以判8.4.4呢? 判10.5.1-3,这属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明白了,感谢!{:soso_e18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