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f123 发表于 6-17 15:39:22

2014年第11号公告

2014年第11号公告 关于暂停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全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公告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4-06-17

  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2013)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14年6月17日起暂停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QMS、EMS和OHSMS领域认可资格60天。在认可资格暂停期间,认证机构须停止QMS、EMS和OHSMS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活动。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67105389传真:010-67105111

zpzp 发表于 6-17 15:51:03

可怜的公司哦,又牺牲了一个

心情卡片 发表于 6-17 15:54:59

最近怎么了?

半杯水 发表于 6-17 16:21:13

是该整顿了

半亩方塘 发表于 6-17 21:14:32

前天被新华社记者在新华网曝光的,估计也危险了!

eicbj 发表于 6-17 23:04:52

也该挤挤泡沫了;P

wxsunhao 发表于 6-18 07:43:08

抓了一条大鱼

suchunping9000 发表于 6-22 16:31:43

wxsunhao 发表于 2014-6-18 07:43
抓了一条大鱼

这怎么是大鱼呢,不是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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