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jieluo 发表于 3-30 19:44:48

关于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解读

1、新规则增加了企业转换认证机构的难度(10.3转换仅限于现行有效认证证书。),以前还有一个口子,现在关上了~···后续实际怎么样操作,走一步看一步了。
2、审核计划中新增加了审核员注册证书号和技术专家的服务单位、技术职称等内容,平常缩短或迟到早退情况一查一个准了
3、现场审核时间增大了,特别是多体系认证的时间系数增大了(9.2结合审核的审核时间人日数,不得少于多个单独体系所需审核时间之和的80%),对于认证公司来说成本增加,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导致两种情况,一是企业认证费用会增加(这个情况基本不太现实),二就是人日费降下来了
4、“(8)证书查询方式。认证机构除公布认证证书在本机构网站上的查询方式外,还应当在证书上注明:“本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查询”,以便于社会监督。”———不带标的证书是不是寿终正寝了?还带考证。
5、最关键的是这一条(1.有效人数,包括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全职人员,原则上以组织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所附名册等信息为准)是不是有监管措施

往前一步 发表于 3-30 19:57:03

抢个沙发!学习一下。

cnnjjb 发表于 3-30 20:24:20

再补充一些变化(未来现场监督更具体了):
4.2.1.1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少审核时间但减少的时间不得超过附录A所规定的审核时间的 30%---量化;
4.2.1.2整个审核时间中,现场审核时间不应少于80%---量化;
4.2.3.1认证机构应制定书面的审核计划交审核组实施。 审核组成员(其中:审核员应标明注册证书号及专业代码;技术专家应标明专业代码、技术职称或职务,如果在职应注明其服务的单位)---增加了职称和服务单位;
4.2.3.4在审核活动开始前,审核组应将书面审核计划交申请组织确认。遇特殊情况临时变更计划时,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受审核的申请组织---明确书面确认;
4.3.1审核组应当全员完成审核计划的全部工作。除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外,审核过程中不得更换审核计划确定的审核员(技术专家和实习审核员除外)---不可临时换人;
4.3.3.2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现场实际、相关体系运行尚未超过3个月或者无法证明超过3个月的,应当及时终止审核。---不满时间的明确终止审核;
4.4.1(3)审核组组长、审核组成员及其个人注册信息。---增加个人注册信息了;
6.3对再认证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4.5条要求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并进行验证,验证应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前完成。---明确完成整改并提交,经过验证方可算再认证!擦边球不可了;
8.1认证证书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1)获证组织名称、地址和组织机构代码。该信息应与其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信息一致。----增加了企业的代码证信息;
对初次认证以来未中断过的再认证证书,可表述该获证组织初次获得认证证书的年月日。---从未中断!
12.3以电子文档方式保存记录的,应采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明确不可编辑!

hi125 发表于 3-30 21:43:02

审核员本来就难,{:soso_e127:}

richardresume 发表于 3-30 22:02:20

对审核员来说有两面性的!

fbbqms 发表于 3-31 08:46:08

:)学习了!谢谢

isolgq 发表于 3-31 09:53:19

好的导向!

isolgq 发表于 3-31 09:55:16

相比没规范;就遍地开花要好!

懒~~猫 发表于 3-31 10:11:09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xiaoya 发表于 3-31 10:17:16

谢谢!学习了。

小兔子 发表于 3-31 11:24:53

“技术专家应标明专业代码、技术职称或职务,如果在职应注明其服务的单位”请问:在职技术专家怎能在工作时间兼顾做审核支持,矛盾啊?

jcf123 发表于 3-31 12:16:49

对审核员来说有两面性的

chuzhouzyz 发表于 3-31 13:29:57

现在对审核员的要求提高很多了,审核费也不会多给,企业的审核基本是审核员接受审核了,也不会不让企业通过, 企业不通过或不符合项开多了,认证机构对你有意见,企业对你有意见,你的案卷还结案不了。审核员难啊!!!

wxsunhao 发表于 3-31 22:31:18

且看下回分解

rml 发表于 3-31 22:55:01

YOHOO 发表于 4-1 09:26:18

rml 发表于 2014-3-31 22:55
废话。
所有不可编辑的文档格式最多只是增加了编辑难度,没有绝对不可编辑的文档格式。甚至,根本不用编 ...

老师 我真是好佩服你 你好像什么懂!

rml 发表于 4-1 10:16:20

wxsunhao 发表于 4-2 06:33:40

rml 发表于 2014-3-31 22:55
废话。
所有不可编辑的文档格式最多只是增加了编辑难度,没有绝对不可编辑的文档格式。甚至,根本不用编 ...

这样做可能会好些,但好像各机构技术上没有到这个程度

rml 发表于 4-2 07:22:38

HGS 发表于 4-6 05:14:31

对初次认证以来未中断过的再认证证书,可表述该获证组织初次获得认证证书的年月日。---从未中断!
以电子文档方式保存记录的,应采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明确不可编辑

学为考试 发表于 4-6 06:45:48

本论坛对该规则作了讨论、宣贯。有意义。

ytn1212 发表于 5-14 15:08:42

学习了:D!谢谢楼主

Gracy_hz 发表于 6-4 09:40:45

学习了,谢谢!

spc1983 发表于 6-9 20:42:52

大家注意4.2.2.1认证机构应当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的专业技术领域选择具备相关能力的审核员和技术专家组成审核组。审核组中的审核员应承担审核责任。取消了原来“审核组内必须配备1名专职审核员”的规定。认监委和认证机构真是开了个不小的玩笑。这几年来,认证机构为了每组配备1名专职审核员的要求,招聘了不少的专职审核员,增加了不小的成本不算,主要是影响了审核组的专业能力。同时一大批来自于企业,但又丰富专业知识的的兼职审核员的自尊受损,我周围的很多优秀的兼职审核员一点都没有积极性。这直接导致审核质量的下降。可能认监委已意识到了。

ljf7281 发表于 6-9 21:37:23

4.2.3.1认证机构应制定书面的审核计划交审核组实施。

审核计划好像是由审核组中的审核组长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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