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作为CCP探讨
目前中国许多工厂在设置CCP时,一般都把原料接收作为CCP来控制。其理由无非是如果原料中的食品案例危害不控制好的,导致后续出现的后果严重及发生的可能性增加。首先以农产品中重金属为例,本人的观点是如果重金属验收控制作为CCP的话,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种植区域的重金属有可能超标、或者种植区域以前受到过污染等等,则需要提供土壤、空气、地表水的检测报告等等。如果不能收集到相应的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重金属的危害十分严重的话,则判定为CCP是主观的。但是如果判定作为CCP来控制的话,则关键阻值不是很好确定的。假如通过收集A区域有关的重金属分析结果是超标的,则最大的可能性不收购该区域的农产品。
如果要收购的话,则可能需要每批检测重金属含量,同时需要企业冒极大的经营风险。
如果不收购该区域的农产品,在目前中国现状也有可能把受到污染区域种植的农产品转移到没有受到污染的区域出售。
所以,HACCP计划实施重要的不是建立一个HACCP计划,而是前提方案,即GMP、GAP等等。只有前提方案实施到位了,HACCP计划都有意义,否则就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 很赞同 版主的说法,但是具体实施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就22000要求的危害分析来看,就没有几家企业严格按照风险分析来做的
一般还是按照原来的haccpJI计划的格式 风险分析不同于危害分析。
企业需要做的是危害分析,根据危害分析来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楼主说的很有道理。
如果企业有自己的原料基地,在原料基地实施GAP管理方式,就可以把这个CCP提前到原料种植过程中来控制,从而取消这个CCP。这也符合ISO22000的控制范围:从农场到餐桌。
但是这会是一个较漫长的过程,速冻蔬菜已经要求来自备案基地,其他形式的以新鲜果蔬为原料的食品产品也会一步一步朝着这个方向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