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标
其实判标的题目有的真是模棱两可呀! 熟记标准,才能有正确判断。 请教老师: 某建筑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的合同中写明:施工中使用的钢筋必须是甲方指定的企业生产的。审核员要求查看钢筋的检验纪录,施工项目部的质检员说:“这些钢筋是从甲方指定的企业生产的,质量当然由甲方负责,我们用不着检验。”8.2.4这题判8.2.4 而不能判7.4.3的原因。 本来就是7.4.3,产品采购 后来我又考虑了一下,还是判8.2.4比较合适,因为审核员关注的是“检验记录”。而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中强调的就是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这样理解不知道对不对? 判标有一原则:判近不判远。没有检验记录,也就是采购品未经验证,也说得通;产品未经检验(没有检验记录,也就没有检验的证据)就放行,不符合8.2.4。从这原则来说,应判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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