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体系审核发现与不符合的确定
审核发现与不符合的确定审核发现是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与商定的审核准则进行比较所得出的评价结果。审核组在收集审核证据之后要对所有审核证据进行评审,以确定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在哪些方面符合审核准则,哪些方面不符合审核准则。对于符合审核准则的审核证据要进行分析,在形成审核报告中对这些审核发现要进行必要的描述。而对于不符合审核准则的审核发现审核组更要进行认真分析,以确定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本节将讨论有关不符合的形成,不符合性质的判定和不符合报告等问题。
一、不符合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的不符合是指那些违背审核准则的审核发现。这里所说的审核准则有时也称为审核依据,通常包括三方面内容:
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2.适用于受审核方的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二、不符合项的形式
1.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首先要强调的是:判定不符合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在现场审核中客观证据来自下列途径:
(1)在文件、记录审阅以及现场观察中发现的客观事实。文件、记录中的记载具有可追溯性,可作为证据;现场观察中发现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有形证据,在现场已经过受审核方及陪审人员的确认。对这些事实所做的记录也可作为证据。
(2)现场审核中受审核人员对审核员所提问题的问答,也可以成为客观证据。例如:受审核人员不了解本人的职责等。但对有些通过面谈取得的信息,还应通过独立的来源,获得支持信息予以核实,以避免因受审核人员情绪紧张或口误造成误判。例如:目标、指标的完成程度,测量结果等涉及到数据的证据。审核员绝不能用“假定”和“推理”的结果作为审核证据。
2.必须以审核准则为依据
判定不符合项时,一定要以审核准则为依据。不能够以审核员个人的任何意见、观点作依据。也就是说审核员开据的不符合项必须在三项审核准则中明确地找到所不符合的条款。譬如:某组织在体系文件中没有对废纸和一般生活废物分类存放的要求,那么审核员就不能把发现的废纸和生活废物混放判为不符合。因为这既没违反ISO14001标准也没有违反法规。
3.对产生不符合的原因要进行分析,找出体系上存在的问题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一种体系审核,任务是判定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所以审核员不能仅满足于发现个别的不符合现象,还应对这些现象进行追踪和分析,以找出体系上存在问题。这也是正确判断不符合标准哪一个条款的需要。
有时为了正确判断不符合项,甚至需要汇总审核组在整个组织的审核情况,对在各个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判该组织在哪个要素上存在问题。
4.形成不符合项前,审核组要充分讨论,互通情况,统一意见
一方面由于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整体,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不是孤立的,常常存在相互联系。所以在形成不符合项前,需要审核组成员充分讨论,交流情况。这样才有利于发现受审核方体系上的问题。另一方面审核组成员的充分讨论,可以更准确、更全面的作出判断,避免由于某个审核员个人收集信息的局限所带来的片面性。审核发现最终是否形成不符合项,由审核组长确定。
5.与受审核方共同确认审核发现的事实
在不符合项形成前,为慎重起来,要与受审核方共同确认不符合的事实依据。审核员在现场审核的时间毕竟有限,所发现的事实有可能只是事务的一个侧面,所以要在形成不符合报告前与受审核方共同确认这些事实。同时要听取受审核方对不符合项判定的意见,以利查清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也有利于受审核方制定纠正措施。
三、不符合性质的判定
不符合的性质可分为两类:即重要不符合和一般不符合。分类的依据有两个,其一是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其二是如果这种不符合不纠正会造成的后果。
1.重要不符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重要不符合:
(1)体系运行出现系统性失效。例如某一要素、某一关键过程重复出现的失效现象。即多次重复发生,而又未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纠正。因而形成系统性失效的不符合现象。
(2)体系运行出现的区域性失效,例如某一部门中有关要素的全面失效。
(3)体系运行后仍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危害,这说明体系并未能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2.一般不符合
对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是个别的、偶然的、孤立的、性质轻微的问题。
重要不符合项和一般不符合项性质的判定,对审核结论有决定性的影响,对受审核方能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关键作用。因此审核组在判定不符合性质时要特别谨慎,对于可能成为重要不符合的审核发现,审核组长一定要认真对待,反复核实。
四、不符合报告
编写不符合报告是审核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不符合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受审核方名称;
2.不符合事实描述;
3.不符合项性质的判定;
4.不符合ISO14001标准的条款号或不符合体系文件的编号;
5.审核员姓名及开具日期;
6.受审核方代表确认及签字。
以上内容中对不符合事实描述,应准确地描述审核员观察到的事实,抓住问题的核心加以概括,文字力求简明精炼(必要时要写明发现不符合的时间、地点和当事人职务)。
谢谢校长的讲解!所以说“不符合项应由审核组共同确定”是F, 正确是“不符合项应由审核组长确定” {:soso_e179:} 重点论述。初学者应掌握的内容。 要按照新版的19011去理解啊
页:
[1]